2009年6月5日

脖子已經伸出去了,你就砍吧。

 謊話連篇的房東找了個男生來住。電話抗議的結果是,她認為事情都是我搞的,然而我只不過是聯合兩個人的意見出頭去談而已。想請那個男生走,還要我們賠他一個月房租。在外面這麼久,頭一次碰過這種人,毀約在先,睜著眼睛說謊,把錯推到無辜的人頭上,還要人家賠錢...答應讓我自己來找房客,好不容易人找到了也答應我先收她訂金,現在又反悔,說什麼都要那個男生來住。真的很煩,房東煩,硬要住進女生宿舍的台科男也很煩。

 跟男友又吵架,起因是這房東,後來變成兩人差異過大的生活態度以及感情問題。連續談了兩三天,很累。

 感冒了,扁桃腺腫得老大,加重的鼻過敏,擤了又擤的鼻涕。似乎事情不一次來就不行的樣子。

 我的結論是,伸頭是一刀,縮頭是一刀,反正我爛命一條。脖子都已經伸出去了,你就砍吧。

1 則留言:

  1. 我不知道有沒有用,但對付這種唯利是圖的商人有時候還是要強硬一點。你看有沒有認識唸法律的朋友,或在法律版之類的地方先諮詢一些意見,我記得口頭承諾還是有一定效力的,或是當初跟房東談的狀況有沒有錄音、簡訊或合約?!然後就嗆房東,若是台科男做了什麼可以構成性騷擾或更嚴重的行為,是否她要負全責?她可以怎麼負責?(實際上她根本也無法負責)如果她態度還是這樣,就更強硬的搬家吧,然後跟房東連絡,請她將你的壓金在什麼時限內匯到你的帳戶,不然就報警處理,她應該也不會想把事情搞大就是...,何況你還認識育奪,必要時他爸應該可以幫幫你吧我想!強硬起來呀王硬人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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