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15日

小事-1(新版)


跟姐姐吃完飯的隔天就在公園散步的路上撿到這隻小貓咪,我是不想撿啦,因為我怕撿了捨不得送就麻煩了,放她自己在外面一定會死掉的。

 原本她的眼睛糊起來了,送到好心的中途小姐那裡之後,就變成這副可愛的樣子。我回國當天就接到通知已送養的簡訊,good!

6 則留言:

  1. 好可愛~~~~~~~~~~~~~~!!!!!!!!!!!!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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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對呀~小貓咪真的無敵可愛的(≧<>≦)但再養下去我家就變動物園了,所以只好送走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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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明明我都有幫忙,狼狼還是我抱下去的,文章裡都沒有,是被河蟹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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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沒有被河蟹呀~我有新加喔~這樣好不好捏~不要生氣囉: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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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紅字超明顯的我只能這樣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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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正義與公理都回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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